Friday, August 26, 2016

签了

在开始工作的第二个星期五,终于把appointment letter签了。不知道算是好还是不好,心始终没有定下来。

要辞职的话,试用期内得给两个星期通知;试用期后得给两个月。

可能是太习惯于舒适区,跳出来后有点害怕接受不了。毕竟是不同领域,

而且在上班第四天(上个星期四)就在公司前面路口小车祸。还好他人没事。听说那里是车祸黑区,每天进来都很怕,宁愿绕远路。



我能坚持下去吗?

有亲戚介绍工作,QA。可是得去外地,刚上班两个星期的我该去尝试吗?没有经验的我有资格去吗?正在申请买房子的我能去吗?习惯了家里的舒适敢去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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